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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聪浓思通看书 > 只是时光不凑巧 > 第四十五章 大傻子一个
 
  
曾经的江澈把一个星期中唯一的一节体育课认为是老天照顾他的,不是因为他喜欢体育课,而是因为这一节课和洛雨晴们班是同一节。而不是被取消的另一节,因此,他很幸运地远远看了她两年。
也仅仅是远远地看了两年。
唯一不同的是他不用像课间操那样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人头,他会看到她跟着队伍一起跑步,会看到苏小樱拽着她一同钻进小卖部,出来时在阳光下吃着雪糕与苏小樱截然不同的样子。
不同的班级有自己固定的活动区域,所以,即便是在跑步时的难得一遇,也无非是笑着打打招呼。
十七八岁的年纪,注定了所有的好感都只能被压制着。老师的不允许,学生们的流言蜚语,连桌子都要画三八线的时代,却总是在你生命里出现这样地一个人,他无惧无畏,活出了你生命里幻想过的所有样子,即便在所有人看来,他就是坏学生的代名词。
他可以学习不好,但篮球一定会打得很溜,可以拿着扫把就能大声歌唱,不用分清周围的人到底是发自内心的开心,还是在对你无声的嘲笑。也就可以像现在一样载着你在校园的小道上穿风而过,享受着别人的目光。要是爱情只是像古人时的相敬如宾那般无趣,又凭什么成为人生里最绚丽的风景啊。
其实这样的感觉我都懂。
“哎,江澈。”方馨朝着江澈跑了过来,停下来的时候仔细的看了他两眼,又朝四周看了看,不解的道:“你一个人呆这干嘛呢,我还以为你跟陈盼在一起呢。”
“她不是跟你在一起吗?”江澈避开她的目光,抬手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时间,才知道离下课只有十三分钟了。
“哦哦,刚才我去帮忙了,回来的时候就没看到她了,她今天不舒服,我还以为你会跟她一起,不在的话估计是回教室了。走吧,帮忙拿一下垫子,周卞被老师叫办公室去了。”
“呵,你俩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还帮忙拿叫人拿垫子。”江澈挑了挑眉毛,“指挥人这件事不一直是你方馨的活吗?”
“少阴阳怪气的,谁叫你是他的好哥们。”方馨扯起垫子的一头,用下巴示意江澈快点,脸上就四个字,废话真多。
江澈也不恼,等把班上女生仰卧起坐时用的最后一张垫子放进储存室的时候下课铃已经停了。他关起门,快速的跑到集合地点,周卞正在队伍前清点人数,方馨站在队伍里给她招手,前面站着陈盼,江澈懒得看她,最后一张垫子的时候她就跑了。
快速的走进队伍里,江澈像是最后一个出去觅食的蚂蚁,终于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
在进队伍的时候就听到方馨跟陈盼小声的说道:“看,班上的大功臣来了,他跑这么急不会是想让人夸他吧,明明可以不回来的,还回来干嘛呢?”
“盼盼你夸他一句。”
陈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大傻子一个。”
江澈一脸黑线,啥时候这姑娘也会调侃人了。有些郁闷的拍了拍脑门。只好配合她们,“对噢!这么好的偷懒机会都被我浪费了。”
陈盼看着他,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踩点?那他既然这么辛苦的干活还集什么合呢?
大傻子一个。
……
“你哪来的自行车?”
“你猜?”
“不说算了。”
“只要你想有,自然会有的。”程谨言笑了笑,而后更加努力的扶稳车头,在下坡中,自行车驶出校园。
已经是下午五点四十分了。
程谨言在网络上摘录了一首诗,具体出自哪里他并不知道,也没有过多的关心。之所以会背下来,只不过是他觉得在他生命里出现了一个可以用这些话来形容的女孩。
而他更加关心的是她看到之后又是什么反应?他在她面前从来不是谦谦君子,有的只是争锋吃醋,之所以会变得如此,大抵是在她的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个人。他能看着一片云彩就能写出那种叫做诗词的东西,不需要紧皱眉头,薅一大把头发,如此的轻松写意。他性格温和,从来不和你争辩,即使是偶尔急了眼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也总是先跟你道歉。
而不是像自己,即使是薅掉一大把头发,也只会强硬的一条路走到底,更别说不管对错都先低头。
他虽然不喜看那些狗血的青春剧,却也坚定地认为像男二这样的人不是他能学的。虽偶尔会突发奇想的温柔一次,也是绞尽脑汁得来的结果。
不以物类,不以群分。
仅此而已。
程谨言想着笔记本封面,以及抱着笔记本坐在自己身后的女孩,骑得更加卖力起来。
呼呼地气流声从耳畔掠过,继而更加清楚地听到处在变声期少年低沉的嗓音。洛雨晴斜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双手略微用力的抓住程谨言腰间白衬衫的一角,除了手掌偶尔感觉到的温热触感,更加明显的是被衣服拽紧之后映出少年宽厚的背。
以及那种很少在江澈身上闻到的汗味,洛雨晴慢慢闭上眼睛,脑海里那个总能一眼就看出高兴还是不高兴的温和面容,慢慢地模糊了。
夕阳在远处的山头还残留着一角,四周的暮色开始笼罩而来,前几分钟洛雨单车铺里的男生还在光影里,现在只能靠着残留的白色衣衫模糊的辨认着。
时间似乎不能用具体的物体来辨认,不然何以那四年多来的同行,竟没有此刻的感觉来得深刻。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据引山洪。
往日豆蔻枝头梦,惊醒朦胧满堂红。
摇晃怕得人来问,推托杯中酒意浓。
又抑得满腔上涌,又思得何处错弄。
马具不好,桂花匆匆。
青春年少怎愿信,细雪遮山也迷瞳。
错相逢。
洛雨晴低头看着映入眼帘的字眼,虽有些潦草,但也能认清,行间被字体沾满,所以显得格外的大。她清楚地知道这是不知道写了多少次才有的结果,不同于记忆力的另一种字体,娟小而秀气。
是不是那些看着像是乖乖女的女生喜欢的都是那种痞痞的男生,而看着就不是邻家的少女反而对谦谦君子感兴趣呢?
那么那个叫陈盼的女孩,在他的世界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大抵是唯一一个真心对他好的干净女孩吧!
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痴男怨女吧!都是一种爱而不得。不是势均力敌的对手,又怎敢在一起,要是爱情里都只是你先低头认错,那样的爱情多卑微啊。
所以,她骨子里存在的就应该是不安分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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