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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聪浓思通看书 > 总裁爹地太坏坏洛米粒顾靳城 > 第二百五十五章:和顾靳城比肩
 
不管是洛米粒,所以人都感受到了这个声音里地寒意和邪气。

他们瑟缩了一下,下意识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一个纯正的M国男人,正缓缓地向他们走来,他的装束很简单普通,但是那张脸,却精致耀眼到让人窒息。

他有着一张外国人的脸,却要比普通外国人精致太多!

一头褐色的卷发蓬松有型,额前的刘海直到眉骨,稍稍盖住了浅蓝色的眼睛,也盖住了一些锋芒和邪佞,刀削似的面庞棱角分明,直挺的鼻子下,是紧抿着的菲薄的唇。

包厢的白炽灯很是明亮,却被男人身上散发的肃杀之气压制地黯淡不已。

男人身上似乎有一股魔力,让人害怕和敬畏,又让人着迷似的想要靠近。

在现场的女性中,除了洛米粒,都忍不住犯起了花痴。

“不是吧,这个人也太帅了!”

“他是谁呀?”

“这个男人刚才不是说,要花多少钱,才能让归归作者改人设,那他……”

几个花痴地小姐姐顿了一下,异口同声道:“他就是饰演男主的人?还是那个家财万贯的金-主大大?”

原著作者归归痴迷地看着男人,喃喃道:“这个人也太帅了,除了不是Z国人的长相,完全就是我心目中的男主啊!我愿意给他该人设!”

她是说过不会屈服。

但她的意思是,不会屈服在金钱之下,又没说不会屈服在帅哥的美貌下!

“啊啊啊,我的心跳好快啊!”

“我也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帅的外国男人!”

“长得帅也就算了,还这么有钱有能力!”

“这到底是什么神仙人物啊?能和我们Z国地财神爷顾靳城比肩了吧!”

在女性们一声声惊艳地低呼中,一个女孩儿站了起来。

女孩儿穿着一身简单的宽松运动装,扎着干练的马尾辫。

她的长相十分精美,身材匀称又高挑,看上去好像是个混血儿。

洛米粒刚才只顾着和宋懿斗嘴,都没注意到包厢里有这个女孩。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认出这个女孩儿曾经在广告中出现过。

但是,也仅仅是在广告中出现,不是当红的明星。

一旁的戚果偷偷地在旁边,对洛米粒科普:“这个女孩儿,叫宁书瑶,是个混血模特,混Z国和M国。听说,她背后的家族很有实力,也很有钱。她进娱乐圈,属于玩一玩的性子,听说是在男主确定是投资商之后,她跟着空降过来的。”

“哦,原来是这样。”

洛米粒点点头,目光不由地落在男人的脸上:这个男人……

怎么给她一种有些熟悉的感觉?

这一边。

宁书瑶来到男人的面前,一直高冷漠然的脸上,出现了少女般的羞涩笑容。

“洛哥哥,你来啦?”

宁书瑶甜甜地打着招呼。

这声招呼,让所有人都很明显的意识到:这个女2号,是认识金主大大的,以后也是不能得罪的人物。

男人点点头,冷淡地“嗯”了一声。

但仅仅得到了一个字的回复,宁书瑶也开心的不得了。

她捂住胸口平静了一会儿,才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坐上位置的时候,宁书瑶再次变成那副高冷的样子,好像谁都不屑一顾。

不过,在宁书瑶在坐回去的时候,洛米粒感觉,她好像有意无意地朝自己这里看了一眼。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这时,导演站了出来。

他先是对男人客气的点头致意,然后,看向包厢里的人,道:“请大家允许我介绍一下,这就是我们的投资商、也是我们剧组的男主演,洛毅先生!”

洛毅?

洛米粒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心中“咯噔”一声。

怎么会这么巧?

她之前在M国,认识过一个M国男人,名字也叫洛毅!

只是,那个人地身份,和现在这个人地身份,有着天壤之别。

男人凛冽的目光,慢慢扫过包厢里所有的人,在路过洛米粒的时候,略微停了一下,随后才离开。

一秒钟之后,男人张开菲薄的唇,用不太流利的Z国语,道:“你们好,我是洛毅。”

其他身份,他不用介绍,所有人也应该知道。

包厢里的人反应了几秒钟,随后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洛先生好低调啊!”

“就是,听说他的背景很深厚呢!”

“不过,洛毅先生不是M国人吗?怎么有Z国的名字,?”

“现在都全球化了,我们Z国人有M国的名字,外国人有我们Z国的名字,不是很正常吗?”

“嗯,也对。”

在周围的窃窃私语中,戚果八卦兮兮地戳戳洛米粒的胳膊:“米粒,这次和你搭戏的男主角这么帅,是不是感觉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

洛米粒还在琢磨“洛毅”这个名字,没听见戚果的话。

戚果奇怪道:“米粒,我和你说话你听见了没?在想什么呢?”

洛米粒回神。

她转过头,欲言又止,“我,我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有点不对劲!”

“不对劲?帅的不对劲吗?”

洛米粒无语:“我和你说正经的呢。”

“那你说有什么不对劲的?”

“其实,我曾经给一个M国的人,起过一个Z国的名字,因为我姓洛,所以给那个人的名字中也加了一个洛字。”

“然后呢?”

“嗯,我给那个人取的名字,就是洛毅……”

戚果被惊到了:“米粒,你是在开玩笑吗?”

“我是认真的。”洛米粒也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表情,“我当时还和那个人解释‘毅’的意义——坚毅勇敢,永不服输的意思。”

“……”

戚果反应了一会儿,终于想起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如果,现在的洛毅先生,是你在M国认识的那个洛毅,那么你或者他,应该能认出彼此啊!”

“还记得,我给你讲的故事吗?我在M国的时候,曾经为了报复顾靳城,和一个乞丐谈过恋爱。

洛毅这个名字,就是我送给那个乞丐的。

只是,自从我认识那个乞丐,到我离开M国,他一直都是灰头土脸的装扮。

在我的印象里,那个乞丐整天带着一个破帽子,胡子得有几十厘米长,我每次看他脸的时候,只能看到他的鼻子,连眼睛都是被刘海盖住的。

所以,如果那个乞丐理了发,刮了胡子,再换上整洁的衣服,我觉得,我是认不出来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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