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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聪浓思通看书 > 天才小神医赵宇孙曼曼 > 第62章 先天之精
 
不止如此,黑色汗水的出现,还带着一股浓烈的臭味,整个房间都被这股臭味弥漫。

若是有人在这里的话,只怕会被这股臭味给熏死,幸好赵宇沉静在修炼之中,并不知道。

当然,若是换成修道之人在此的话,一定会为之惊喝,这就是洗髓伐筋啊!

之前,赵宇也有过类似的状况,不过和这一次相比,显然不值一提。洗髓伐筋,目的是让沉积在人体中的杂质和污垢全部排出。由于这些物质的存在,会阻碍修炼。

想要取得更高的境界,一样干净的身体是最基础的一步,杂质会堵塞经脉和毛孔,也会抑制灵气的吸纳,清除这些,不但会让人体焕然一新,修炼速度也会大大提高。

若顺利完成这一步,修道者便可从后天之境跨入先天境界。

今日,赵宇和鬼灵打斗时,若有感悟,便感觉到一丝突破的契机,所以在见到玉石后,毫不犹豫的将其带走。

不过,现在能够突破,的确是赵宇没有想到的,甚至赵宇现在都不知道他已经被黑色的汗水将身体染成了黑色。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已经大亮,赵宇依旧沉浸在修炼之中,不过身上的汗水终于开始停止流出,黑色的杂质已经全部排出!

“轰”的一声,赵宇的识海响起一道沉闷的轰隆声,同时,他整个人的气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赵宇缓缓睁开眼睛,双眼中似有灵光闪过,呼吸吐纳几次后,体内灵气渐渐平息。

“这就是先天之境!”赵宇心中无比惊喜,没想到这一次修炼竟然跨入到了先天境界之中。

T“恩?怎么这么臭!”赵宇这时才感觉到一股尤为难闻的气味钻入到鼻子中,低头一看,发现身上竟然全部都是黑色的污垢!

赵宇苦笑一声,他自然知道这些就是潜藏在人体之中的杂质和污秽了,修炼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将这些不利于修炼的因素全部排除。

连忙跑去洗澡间洗完澡,将浑身污秽洗掉,顿时赵宇觉得身体无比轻松,好似浑身千百个毛孔瞬间打开了一般,长舒了一口气,赵宇长叹这就是先天境界,和之前的后天境界相比果然相差甚大。

心念一动,神识顿时以身体为中心朝四周覆盖而去,几乎顷刻之间,方圆三百米内一草一木的任何动静皆浮现在赵宇脑海中。

神识覆盖之处,犹如赵宇亲至,甚至比眼睛看到的更加真实细致。之前,在后天境界时,赵宇很难做到神识出体,但如今,他却能轻易做到覆盖方圆几百米,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更远,只是距离越远,赵宇神识的消耗越大,观察力也会下降。

除此以外,耳鼻目的敏锐度也增加了不少,之前赵宇的视力已经非常高,但想在起码增强了五六倍不止,目光所带之处,就算是百米外的一丝小小裂痕,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至于听力,此刻,只要赵宇愿意,以前许多听不到的声音便会在他耳中响起,无论是地下小动物打洞的声音,还是昆虫活动的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至于鼻子,是对药材方面的特性,赵宇觉得,就算自己闭上眼睛,将众多草药放在一起,只要用鼻子一闻,他就能轻易的说出药材品种。

“难怪自古以来,那么多人寻遍名山大川,只为修真得道。”赵宇心中暗想,如今,感受到体内的巨大变化,赵宇对修炼比之前愈加的痴迷起来。

修炼的变化随着境界的提升会成倍增长,之前赵宇从普通人,到诞生精元进入后天境界,便已经掌握超于普通人数倍的力量,如今精元化真元进入先天境界,和后天相比,绝不是翻倍的增长,而是质的变化,比后天境界强大得多的存在。

先天境界尚且如此,后期的修炼境界,岂不是强大?

其实赵宇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获得这些力量后他也从未想过利用它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想用它去报复或者炫耀。

药灵传承时,第一篇便是让修道者心怀仁慈,不能有争强好胜,好大喜功的念头,应当造福于民,普度众生,赵宇至始至终都不敢忘。

赵宇秉承一个原则,人对他好,他对人好,不因为自己的修道而骄傲自负,但若对他心怀害意,他也会原倍奉还,绝不姑息。

换好衣服,收拾一番后,赵宇准备去市里的家具市场买些东西,本来昨天想着离开林家后就去看看,结果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他只好选择今天。

刚出门,徐小巧的电话来了。

“赵宇,你昨天做什么去了?”徐小巧有些幽怨的说道。

“啊?昨天,对不起啊小巧,昨天林文广找我有事,我去林家了,竟忘了跟你说。”赵宇一拍脑门,自己事一忙居然把徐小巧忘了,本来,那晚还答应徐小巧第二天去市里逛逛。

正好,眼下赵宇准备去买家居,有徐小巧在身边的话,作为女子,这方面肯定比自己的眼光要好得多,他跟徐小巧道歉几句后说道:“小巧,我现在就过来接你,你有时间吗?”

徐小巧在电话码头哼了哼,随后道:“有,你现在过来吧。”

“好,你快快收拾一下,我马上就来。”说完,赵宇挂完电话,马上驾车朝徐小巧家赶去。

再说徐小巧,在收拾了一番之后,便准备下楼等待赵宇,心情也很不错,但随着一个人的出现,她的面色一下变得难看起来。

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西装,自认为俊逸不凡的男子从租房楼下摆放的一辆红色法拉第上走了下来,同时手中还手持一束红色玫瑰花,看起来精美而浪漫。

四周路过的男女老少在看到这一幕后,纷纷看了过来,该男子长的倒也有模有样,当然,最吸引人的是他拿富二代式的浪漫主义,不说别的,这辆价值几百万的法拉第,这身帅气而名贵的西装,加上这身大红色的玫瑰花束,任何女孩子看了都会爱慕,任何男孩子看了都会嫉妒。

感受着那些炙热的目光,该男子面色间闪过一缕得意的姿态,作为一个富二代,他非常喜欢享受这种被人羡慕嫉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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