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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聪浓思通看书 > 你是不是有点短青木永礼 > 镖局
 
日头渐西。

青石板路上响起嗒嗒的马蹄声,一名头戴斗笠,身穿粗布衣,脚着麻鞋的汉子牵着马车独自走着。他的脸上没有表情,目光死死盯住街的尽头,周围都视若无睹。

街的尽头是一家镖局。

“威远镖局”的烫金招牌在夕阳下熠熠生辉,只不过这“威远”镖局既不威,也不远。镖局的创始人是赫赫有名的“河东大侠”罗庆山。罗庆山不仅功夫好,更有颗玲珑心,黑白两道的兄弟便要给他几分薄面。偏偏这位名震江湖的罗大侠的儿子天生愚笨,连他老子的本事半点也没学到。尽管罗庆山生前为儿子打点了各路朋友,但罗大侠过世之后,江湖豪杰们却不给这位好侄子一点情面,短短三年威远镖局便丢了六趟镖,罗公子也赔了个倾家荡产,只能护些普通货物聊以度日。

无风。

“威远”的镖旗垂在檐头,门虚掩着,夕阳斜射,光与暗泾渭分明,一副破败景象。

麻鞋汉子在门前停住脚步,依然面无表情,呼吸匀称,连大气也不曾喘,而马的身上已经沁出细密的汗珠。

镖局里现在也有一匹马,是一匹白马。通体雪白,没半点杂色。这匹马至少值五千两银子。这样的好马,自然不会是罗公子的,但马上是他的了。所以他正认真的洗马。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胡缨已经三十出头,流浪的生涯让他越来越成熟,下巴的胡茬也愈发坚硬,他穿着件旧衣服,旧靴子,怀中抱着的,也是一把陈旧的剑。但没有人会认为这把剑是旧的,因为当他用这把剑杀人的时候,绝对会比新的更锋利,更快。江湖中也许有人不认识胡缨,但绝不会不认识这柄吴钩剑。

可现在,罗公子既不认识胡缨,也不认识吴钩剑,他只认识这是一匹好马,所以他一心一意的洗着白马。胡缨倚着树笑岑岑的看着他。

胡缨曾纵马关外的风沙大漠,也曾醉倒江南的杏花烟雨,曾结交豪气干云的江湖侠少,也曾缉拿夺人性命的亡命大盗,可他遇见罗公子,是罗公子第六次丢镖的时候。

劫罗公子的,不是功夫高强,成名已久的江湖侠客,也不是好勇斗狠,杀人不眨眼的绿林豪杰,而是二十多个无赖地痞,拳馆匪类。

罗公子一马当先,左手使剑,右手用刀,终究还是招架不住,腰眼上结结实实挨了一棍,登时败下阵来,趟子手们眼见不妙,一声轰便作鸟兽群散。这一棍自然不会要了罗公子的命,但他要丢了这趟镖,却气的想要上吊抹脖子。

胡缨骑着白马路过,他慢悠悠的踱着马,没有人看见他出手,强盗们便瘫软在地。

罗公子喜出望外,对着恩公感佩莫名,赶快召集人手,搬运镖银。

可强盗们也没有离去的意思。

“大侠功夫盖世,小的们实在佩服,不取在下性命,在下永生难忘。”

“既如此,回去做个好人,莫在为非作歹。”

强盗们仍然不为所动。胡缨好奇,问道“你们有什么难处?”

强盗们一指地上,说“此人名叫李二,家中尚有孤儿寡母,今日横尸此处,我等不知如何向他家中人交代,还希望大侠能给个说法。”原来在乱中,罗公子还是杀了一个的。

这简直可笑之极,没有人会给强盗一个说法,或者说,他们抢镖银的时候,也没打算给罗公子一个说法,这样的强盗,已经没有江湖道义可言了。

可江湖本来就很少讲道义的,江湖人也很少讲道义的。

胡缨是个随性的人,只要他开心,他可以把全部家产送给路边一个脏兮兮的乞丐。胡缨现在心情就不错,所以他准备赔这笔冤枉钱。这样成名江湖的侠客,自然是不要考虑缺钱的,但这样随性的人,身上一般也是不带钱的。

但现在岂不是有现成的白花花银子?于是胡缨分了一半镖银给强盗,强盗们拿了银子,连李二的尸首也顾不上,一阵风也似的呼啸而去,远远还传来他们的声音“多谢大侠再造之恩,这样深明大义的侠客,江湖上简直闻所未闻”。

罗公子瞪大了眼睛,他还是失了这趟镖,尽管只是六百两银子,他也是赔不起的。

他只好找胡缨来赔,可胡缨也没有银子,只好答应帮罗公子走镖,一个月若是补不上六百两,便把白马抵给他。

胡缨没有想到威远镖局比尼姑庵还清净,连个鬼影也没有,他只好乖乖交出自己的白马,日落之后,一个月的期限就满了。但胡缨并不着急,他淡淡的笑着,只要他还在笑,就说明事情远不到令他着急的地步。果然,还是有人来护镖了。

罗公子也没想到还会有人来威远镖局护镖,镖局最重要的是信誉,但他实在毫无信誉可言。

肯来威远镖局护镖的,不是疯子,也一定是个傻子。在罗公子心里,眼前这个人,也算不上聪明。起码看起来不聪明。

麻鞋汉子摘下斗笠,看年岁已经四十开外,满面虬髯,脸上布满了风霜雕刻的痕迹,黝黑的肤色让他看起来更像个庄稼汉。但他的眼神足够坚毅,时不时闪过一丝鹰隼般的锐利。胡缨站直了身子,怀中的剑也放至腰间。那麻布鞋汉子淡淡道“我要护镖。”罗公子也赶快放下手中的活,道“您要护什么?”“我要把这个盒子送到城东凤凰集。”麻布鞋汉子道,他掀开马车帘,车里是满满一车金子“这是酬劳。”

天下间没有几个人会对金子不动心,更何况是这满满一车金子。

但是胡缨是个例外,他要是不想要,就算是一屋子黄金,他也不会看一眼的。

恰巧现在他缺钱,更重要的是,他对这趟镖很感兴趣。他注意到汉子的那只手,骨节巨大,布满老茧,显然那不是属于一个普通庄稼汉的手。他很好奇,于是他决定问一问“城东凤凰集距这不过二十里,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送?快马加鞭你也只需要一个时辰。”那汉子斜睨了一眼胡缨,冷冷道“你总该知道那路上有个饿虎寨。”“只怕以阁下这身武艺,江湖上的成名大盗也奈何不了几分。”胡缨懒懒道“这一车金子,单靠一匹马,是拉不过来的。更何况是匹瘦马。阁下的臂力,江湖上能比的也不会超过十人。”胡缨顿了顿,“穿林铁拳孟长风,这名字在下总是听过的。”孟长风脸色稍缓,“看来胡少侠不仅本事了得,眼光也不差。”

胡缨一笑“前辈过奖了。既然前辈连这二十里路也没十足把握,更不应该来找这位罗公子。”

“我本来就不是来找他的,”孟长风盯着胡缨,从始至终未看罗公子一眼,“我是来找你的。”。“这倒奇了,胡某浪迹天涯,纵算至亲好友也未必了解在下的行踪,孟前辈从何得知?”胡缨道,孟长风微微一笑,缓缓道“天下还没有正气盟找不到的人。”胡缨纵然经历过不少大风大浪,命悬一线也不在少数,但听到“正气盟”这三个字,却不由得一震,脸上的笑容也凝重起来。胡缨初次听起这个名字,已经是十年前了。十年前,胡缨才二十岁,一柄吴钩剑,连败江湖上一十三名成名剑客,正是年少气盛的时候。他想到这,不由得闭上眼,回想起那个永生难忘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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